2021年昆山落户有三种途径:人才落户、购房落户、积分落户。
第一种:昆山人才引进落户
目前人才引进落户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,大专申报年龄是35周岁以下,也就是今年没超过1985年月份的都不算超龄,大专的落户要求必须在昆就业在职,在同一家企业公司连续缴纳满7个月及以上(政策要求满6个月社保才能申请,也就是说连续缴纳满第7个月单位才能申请,且个人是无法申请,必须由单位帮你申请);
然后说下本科学历落户,这里的本科分类三大类
一:针对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有证书的,可以不用在昆就业,不用缴纳昆山社保,可以本人申请,本科申请年龄45周岁以下。
二:非全日制,需要在昆山就业,同一家企业连续缴纳满2个月社保(政策要求是1个月到账才能申请,也就是说连续缴纳满2个月才能到账前面1个月),申报必须由单位申请个人无法申请;
三:针对于全日制本科,无证书的这个和第二种非全日制一样,由单位去申请。
第二种:昆山购房落户
目前购房落户满足要求房产证满3年,面积达80平以上,产权为70年的住宅房,另在昆山在职社保连续缴纳满3周年以上,不过此这次今年2021年1月1号元旦整个苏州范围内全部取消了购房落户政策了,目前昆山取消之后有个三年的过渡期,政策明细如下:
2021年1月1日起,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准入管理适用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(苏府规字〔2020〕14号),《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》(昆政发〔2005〕47号)同时废止。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,现就购房落户过渡期政策规定如下:
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,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(房屋所有权证)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: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,不动产权证(房屋所有权证)办理3年以上,参加社保、医保3年以上的,允许其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;
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。
该政策与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(苏府规字〔2020〕14号)同步实施。
第三种:昆山积分落户
此积分落户基于购房落户取消后出台的;
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◆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;
◆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(含一年);
◆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。
注: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包括属于本人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;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;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;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。
受理时间:
◆积分落户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31日前。
申请材料:
◆身份证件(包括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);
◆居住证;
◆户籍证明(包括居民户口簿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(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户籍地址等项目));
◆婚姻状况证明(包括结婚证、离婚证(附协议书)、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);
◆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包括户籍档案资料、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亲子鉴定书、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);
◆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材料(包括不动产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、宅基地证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表);
◆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(包括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、房屋共有产权人、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);
◆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;
◆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。
达标分值何时公布:
◆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,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,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,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。
需要注意的是: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,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。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(市)、市区积分管理的,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,无需居住证。
重点
积分落户政策也明确了租房落户的前提
即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
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
也可以直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