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提供:
⑴书面申请(由投靠人配偶提出申请,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);
⑵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;
⑶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;
⑷婚姻状况材料;
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(在本市拥有属于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,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,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);
⑹家庭成员关系材料(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需提供);
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;
⑻投靠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;
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,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,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。
昆山落户咨询电话:153-6629-5771